
一名百度百科词条的贡献者,刘某将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其诉讼理由是认为搜狗百科中出现的“仓鼠”词条内容与其在百度百科上发布的内容完全一致,但未署其名,因此构成侵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被告将“搜狗百科”内词条“仓鼠”的贡献者名字由“藤蔓”更改为原告之名“GRL刘某某”。早在2018年的时候,刘某使用账号“GRL刘某某”在百度百科发布“仓鼠亚科”的资料内容。
今年年初,原告发现“搜狗百科”中的“仓鼠”词条内容,在文字描述、图片选用上与其在“百度百科”内编辑的“仓鼠亚科”词条完全一致,但未署其名,也未通过其他方式注明引文出处。因此,原告刘某将搜狗公司告上法庭。
被告认为,搜狗百科是提供信息分享的信息平台,所有词条均为网络用户创建、编辑修改、上传,搜狗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而刘某在起诉前虽然向搜狗百科进行了申诉,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词条的内容由“GRL刘某某”首次创建、编辑,不能证明其是该词条的著作权人。
那么,百科词条是否属于作品,是否拥有著作权呢?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百科词条均是作品。不论是创造词条,还是修改词条,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能称之为作品。
法院认为,本案词条“仓鼠亚科”包括文字、图片等元素,是刘某查阅了相关资料后,编写得成,该词条可体现出一定的独创性,属于作品的范畴。但搜狗公司作为信息服务提供平台,并无实行侵权行为,且其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删除了该词条,履行了自己的监管义务。同时,就侵权相关问题,刘某应向直接侵权人主张权利。 所以说,我们在主张权利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我们的权利是否受法律保护,其次,我们要找准侵犯权利的直接负责人,运用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在合理的范围内,将我们的权利效益最大化。更多知识产权相关疑惑,可关注咨询凯鸣知识产权>>>
做电商,每天都会遇到不同买家的各种投诉,未收到货啊,质量有问题,这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当然对于不同买家的问题,我们有不同的办法。但是对于任何客户的投诉,不管是质量,货损坏等的原因,无论是哪种方法,都要遵守的一条原则是:客户永远是上帝,即使被骂得狗血淋头,也要点头…
码刀科技(www.lekshop.cn)是国内知名企业级电商平台提供商,为企业级商家提供最佳的电商平台搭建(多种模式电商平台搭建:B2B/B2B2C/B2C/O2O/新零售/跨境等)、平台管理系统开发及互联网采购解决方案服务, 联系客服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