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四川自贸办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9个方面针对性措施,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加快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在自贸片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的广泛应用,更好发挥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外经贸企业国际物流、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问题缓解的集成效应。深化中欧“e单通”跨境区块链、“铁银通”、“自贸通”、“党建融资增信”等平台和模式创新,提升外向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扩大“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应用,提高退税办理效率。 二是持续深化重大改革创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所有523项中央层面改革事项和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稳步探索向协同改革先行区拓展试点。加快推进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深化“异地政务服务互通直办”模式创新。抓紧研究论证一批差异化改革政策清单,争取在跨境医药电商、药品临床试验等领域先行先试。 三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保障。深入实施《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疫情导致的法律风险,提升专业化、国际化法治保障能力。支持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 四是恢复提升国际物流通道运营能力。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三临”叠加优势,持续打造国际多式联运综合试验区。加强国外对我国限运禁运措施信息引导,支持企业调整优化国际物流方式。推动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积极争取双流国际机场第五航权。依托“安智贸”试点,推广中欧班列集拼集运、铁海联运等模式,整合“蓉欧+”物流基地资源,稳步提升国际班列运输货值及重载率。拓展泸州港“启运港+无水港”政策创新运用范围。… Read More »四川自贸试验区出台应对疫情推动改革开放“9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