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们快来get√,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建设“秘籍”
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照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定数据安全计划,实施数据安全技术防护,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安全事件,组织数据安全教育、培训。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 随着信息化大力发展,持续提升运营商“互联网+”服务能力,运营商已经较全面建立了信息化的业务系统。相对于普通的互联网应用系统,电信运营商的业务系统更加复杂,大致可分为固网业务系统和移网业务系统。其中,固网业务系统可细分出统一平台的综合业务系统、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化平台、客服系统、邮件系统等,移网业务系统可细分出计费系统、网上营业厅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短信系统、彩信系统、无线增值系统等。多种业务系统中都存储着大量的数据,数据在个人终端存储、内部业务系统流转、数据离网及外发等环境下都存在泄密的风险。在业务系统使用过程中也面临被违规越权使用或被用于非法用途等数据信息泄漏的安全风险。 这些承载在各个业务系统上的数据资源,一方面是电信运营商长期运营积累的宝贵财富,另一方面也是国家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无论是国家法律法规还是行业准则,都对运营商数据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家层面:《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从法律制度层面对数据的安全提出了相关防护要求。… Read More »运营商们快来get√,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建设“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