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关系到腾讯重大利益的微信商标二审有很多看点,腾讯应该打好手中的一幅好牌。综合全局,最稳妥的办法是收购争议中的微信商标申请权。 微信无小事 坐拥超过11亿用户,微信的事都是大事。这次为微信商标和腾讯杠上的创博亚太(山东)公司在2010年11月率先在第38类计算机终端通讯服务等类别上申请第8840949号“微信”商标注册,而这和腾讯微信的即时通讯服务的基本功能相符,一旦这项申请通过注册将给腾讯带来很大麻烦。创博亚太的第8840949号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但在公示期内被第三人异议,商标局做出了驳回申请的审理结果。创博亚太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以《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禁止使用有“不良影响”商标为由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裁定。创博亚太遂向新成立的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向商评委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再次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由驳回起诉。创博亚太不服一审判决当庭表示将进行上诉,微信商标纠纷是否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也迅速上升为法学争议热点。 公共利益成为争点 根据一审判决书和主审法官专门缀文解释,法院已经认定创博亚太并没有构成恶意抢注,但法院同时认为微信“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和社会影响力”,如果创博亚太的商标申请通过核准注册而迫使腾讯更换微信标志,将对现有的微信用户“带来使用上的不便乃至损失,亦可能使社会公众对微信服务的性质和内容产生误认,从而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微信作为一款移动时代独占鳌头的超级应用拥有巨大的用户基础,也成为很多人和外部世界连接的基本工具。微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和生活的一部分,超过5亿的活跃用户对微信形成高度依赖度和忠诚度,一旦腾讯微信被迫改名自然会造成全社会范围的认知断裂和不适。简单勾勒一幅图景,当你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个打开和睡觉前最后一眼看的熟悉软件不能再叫“微信”,当你再也不能刷“微信”的朋友圈,那个满是好友的软件不能再叫“微信”而那个合法的山东籍微信里面连陌生人都没有时——来吧,说说您的感想!… Read More »法律论文:微信商标二审的博弈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