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衡美国232措施给中国造成的损失,维护中国国家和产业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税委会[2018]13号文),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4月2日起,对7类共128项商品加征关税,其中,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15%,猪肉及制品等8项商品加征关税25%,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拟加征关税的中国商品清单,建议对来自中国的1300种商品加征25%的关税,主要涉及信息和通信技术、航天航空、机器人、医药、机械等行业的产品,年进口值约500亿美元,中美贸易战全面拉开序幕。在这场硝烟味浓重的贸易战中,中美双方祭出的都是“加税”的重磅措施,而其实施的关键则是原产地问题,即上述税委会文件中强调的“原产于美国”的特定商品,同样的,美国232措施针对的同样是“原产于中国”的商品。那么,如何认定有关货物是否原产于美国或者中国,就成为关键问题。 什么是原产地,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规则是什么? 原产地(Origin),原意是指来源地、由来的地方。而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那是因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会根据本国的利益考虑,按照进口产品的不同来源,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比如,适用优惠税率,或者是根据反倾销、反补贴和其他贸易保护的需要而加征报复性关税,就像是此次中美贸易战中的加征15%-25%的关税。为了实施这些关税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者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因此,原产地认定成为一国采取的关税待遇、贸易措施等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据和前提。 原产地规则是国际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主要的内容是原产地标准,即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认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归属。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各国分别制定本国的原产地认定标准,但是,仍然有一些国际通行的规则。举例1,在A国领土上开采的矿产品出口,该矿产品的取得完全源于A国,这就是原产地的“完全获得”规则,很容易判定。举例2,有关产品从A地进行原材料采购,在B地进行主要工序的加工,在C地进行最后的组装,最后在D地包装出口,该产品的原产地是哪儿呢?这就比较难判定,通行的规则是最终使产品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是原产地,这就是原产地认定的“实质性改变”规则。这一标准起源于美国,随着国际分工的细化和跨国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质性改变”规则成为判定原产地的基本标准。但是,“实质性改变”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各国的规定又不同,所以说没有统一的原产地规则。 中美原产地规则是否相同,认定标准有什么差异?… Read More »中美贸易战:原产地确定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