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193个HS编码监管要求,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2019年12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220号公告,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 2020年1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号公告,2020年2月1日起,对193个HS编码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其中:2个HS编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191个HS编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涉及天然胶乳、天然橡胶烟胶片、动物皮、原木、羊毛等商品。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号(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 Read More »海关总署:调整193个HS编码监管要求,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