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第56号文件,加强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该公告被业内简称为“第56号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就在跨境电商行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不少资深业内人士在看完公告后告诉雨果网,这些政策的施行其实针对的是电商出口报关和物流方面业务,而不是卖家本身。如果是企业,完全可以找报关行代理出口事务,没必要企业自建报关部门,只要能提供相应的备案文件,找代理报关完全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个人SOHO的,B2C货量不会很大,物流公司会解决散货报关问题,就算是大货,个人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以买单报关,这些东西报关行亦可解决。 不过,跨境电商“鹰熊汇”发起人Mark对此分析称,伴随文件出台的,还将会有一次大规模的海关整顿行动,以树立文件的权威性。因此跨境电商企业还是得擦亮眼睛,不符合文件所说条件的都有可能被定性为走私。不管是个人还是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以后都必须要接受海关监管。 洋码头CEO曾碧波也表示,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前段时间制定试点的一个总结梳理,明确了跨境电商的合法地位,同时也强调了后续口岸海关对电商进行系统监管的重要性,这不再仅限于试点口岸和试点单位了。 很多人都注意到,本次文件最为重要的信息是,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将不再适用行邮税,个人物品按行邮税征税。曾碧波说:“境内企业经营主体对内对外销售就是货物,个人自己找海外主体购买消费就是物品。符合境内企业销售给个人就属于内贸就应该依照已经很成熟一般贸易进口的流通领域监管。”… Read More »海关总署出台第56号文件,加强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