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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鼓励为跨境电商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发展。对在公共平台建设、通关申报、信息共享、产品溯源等方面获得国家复制推广的首创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设石家庄跨境电商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通关、支付、税务、物流、外汇等功能,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建设1-2家市级重点跨境电商示范产业园区,推动县(市、区)政府出台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专项政策,在资金、场地、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对经营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超过50家并经营一年以上的园区,经主管部门认定评级后,依据园区等级,按实际租金的20%-50%给予园区运营方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园区年累计线上交易额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按交易额的0.3%给予园区运营方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自建或购买经营场地的,可参照此条政策享受奖励。  … Read More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及广东省关于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深圳市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  一、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一)加速培育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支持: 1.近三年通过两家以上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机构或上市融资获得2亿元以上融资额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超过30%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Read More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1年深圳境外商标补贴申报开始啦,高达50万资助等你来领取!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4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有关开展2021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境外商标注册不只申请快要开始了,想要申请的小伙伴们准备好你的资料申报补贴哦!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 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项目… Read More »2021年深圳境外商标补贴申报开始啦,高达50万资助等你来领取!

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大商贸高质量发展,对《关于印发的通知》(衢市监规〔2020〕2号)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促进消费复苏 1.促消费活动 发挥消费促增长作用。进一步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谋划汽车促消费、三衢味农产品促消费、装饰建材促消费、家政服务促消费等一批活动项目,推动社会零售额稳步增长,消费进一步复苏。… Read More »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

店匠科技与 CoGoLinks结行国际 达成战略合作——为商户提供安全便捷收付款服务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近日,店匠科技(Shoplazza)与 CoGoLinks结行国际 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在全球收付款、VAT 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通过两者卓越的科技研发能力与店匠平台优势,为全球商户出海赋能。 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作用,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多个稳定外贸的举措。据商务部、艾媒数据中心数据显示,到… Read More »店匠科技与 CoGoLinks结行国际 达成战略合作——为商户提供安全便捷收付款服务

龙岩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资金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一、基本申报条件  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资格。依法在龙岩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近三年无偷漏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并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相关数据资料。  2.时间。企业或相关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管理活动或项目投资建设。 … Read More »龙岩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资金

连云港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一、支持跨境电商载体平台建设 (一)加快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以“点点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为核心,加快建设连云港跨境电商服务“单一窗口”。统筹规划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在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关、税、汇和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一体化服务。加大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力度,结合年度建设、运行情况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专项补助。鼓励跨境电商企业、综合服务企业与“点点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立数据通道、实现系统对接。对纳入服务平台统计的跨境电商企业,结合年交易额、单量增量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加快完善跨境电商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二)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各县区、功能板块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编制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具备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产业园区建设,实现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特色发展。鼓励连云港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功能,错位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强化中小企业孵化、产业链条搭建、专业人才培训等功能。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对经认定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并结合新增跨境电商有交易实绩企业数量及交易规模等按年度给予奖励。 (三)支持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县区、功能板块和龙头企业、专业机构根据自身优势,统筹规划、培育发展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加快企业、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促进跨境电商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水晶跨境电商出口孵化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孵化功能,壮大水晶跨境电商产业规模。鼓励孵化基地提供跨境电商企业注册、平台备案、报关物流等跨境电商全流程业务帮办代办、“保姆式”服务。加大对孵化基地的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跨境电商孵化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并结合有交易实绩的新增跨境电商孵化企业数量及交易规模等按年度给予奖励。对成效显著、条件完善的孵化基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电子商务众创空间。… Read More »连云港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促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一、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上云开展跨境B2B出口业务。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年度出口额排名前5位且不少于500万美元的,出口额排名前10位且不少于300万美元的,出口额排名前20位且不少于100万美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支持。出口额按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通关下海关放行的结关货物货值合并计算。同一企业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对在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的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跨境B2C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总量首次达100笔且金额达1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对符合发展规划、产业定位明晰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成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区内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品牌营销、智慧物流、国际支付、产权保护和培训孵化等配套功能,引进或培育跨境交易额超100万美元的龙头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超500万美元10家以上,超1000万美元3家以上)、孵化创业团队不少于30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园区投资建设方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Read More »促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

促进中国(淮安)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的十条政策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一、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对新获批市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跨境电商集聚基地,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入驻跨境电商企业数量及跨境电商交易额给予主办方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发展 对市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设给予支持;对承担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推广服务的主体,每年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并按照年度报关单量、交易额、注册数等,给予运营主体一定奖励。对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开发,根据投入情况给予支持。… Read More »促进中国(淮安)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的十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