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市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
厦门商城系统开发 一、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一)鼓励引进龙头企业。对在贵阳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首个整年度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超过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培育发展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对年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交易额达5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每2万美元交易额给予1万元标准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20万元。 (三)支持设立海外分公司。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年交易额超过800万美元,设立海外分公司且单个海外分公司年交易额超过200万美元的,按照每设立一个分公司给予3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扶持总额不超过350万元。… Read More »阳市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